文化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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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泰,进口的首批设备

日期:2015-02-10 点击:19173
        1989年,鲁泰与日本丸红公司签署了2.2万锭纺纱设备合同。为缓解公司成立之初的资金紧张状况,鲁泰计划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,五年十次付清。丸红公司须在8月、9月,分两批将设备运抵青岛。
 
        面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,8月,丸红公司发来电传:“非常抱歉,我们不能如期发货。”收到电传,鲁泰领导心急如焚,设备能否如期到货关系着企业的发展命运。在多次电传交涉无果的情况下,鲁泰领导直接来到丸红驻北京办事处,严厉指出:“设备如果不能按期发货,根据合同条款规定,我们将通过斯德哥尔摩国际仲裁委员会采取法律手段,要求你们赔偿全部停工及其他所有经济损失!”在正义面前,丸红公司竭尽全力在合同的最后期限(9月30日)将全部设备运抵青岛港。
 
        设备到达时,昔日一望无边、繁忙嘈杂的青岛港此时却一片沉寂,整个码头除了一条来自日本的货船外再无其它船只。
 
        站在装着鲁泰设备的集装箱前,作为一名鲁泰人我们感到悲喜交加。